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11-16 14:58:19 浏览人数:126次
招生科在招生就业工作处的领导下,开展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党、政的有关精神,制定全校毕业生年度工作计划,制定就业工作有关政策和就业工作方案,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;
2、负责毕业生就业课的开设,组织和开展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;
3、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,毕业证、报到证办理发放及毕业生毕业、就业的数据统报工作,上报就业建议方案;
4、组织就业考察,建立就业基地,发布就业信息,做好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、招聘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;
5、负责为应、历届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,做好咨询接待、就业遗留问题、毕业生择业代理、改派及档案整理和转递工作;
6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,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,对系级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;
7、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就业工作研究,开展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和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,做好就业数据分析及就业工作总结,为学校教学改革、专业设置、学科调整、招生规模等提供科学依据;
8、做好学校招生就业网就业部分的更新和维护工作;
9、做好联办本、专科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办理,毕业生数据录入、毕业生就业推荐、派遣等工作;
10、处理就业相关业务,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就业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