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20~21学年上学期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, 2022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的工作已经开始,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评选条件:《景德镇学院毕业生登记表、就业推荐表管理办法》。严格按条件评选,宁缺勿滥。
评选比例:各学院毕业班人数的20%。
材料报送时间: 11月30日前用Microsoft Excel 工作表报招生就业处备案。
各学院要认真对待评选程序每个环节,做到客观、准确、公平、公正。因院系审核的上报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,由各学院负责。
特此通知
招生就业处
2021年11月19日